院务公开
关于公布我院投诉渠道与处理流程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患者及家属合法权益,规范投诉处理流程,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我院投诉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投诉渠道
1. 现场投诉:前往医院指定投诉接待地点反馈;
2. 电话投诉:拨打投诉专用电话医疗投诉科0792-8500658、信访办0792-8500777反馈;
3. 信函投诉:邮寄至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路6号信访办收,邮编332000。
二、投诉处理程序
1. 登记受理:投诉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于次日(工作日)起算,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登记,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2. 调查核实: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调查,核实投诉事项细节及原因;
3. 沟通处理:根据调查结果,5个工作日内形成处理意见,与投诉人面对面或电话沟通反馈;
4. 办结归档:投诉处理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投诉人无异议的,完成归档;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我院将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投诉接待地点
医院门诊三楼医疗投诉科(医务科)、四楼信访办(院办)
四、投诉接待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非接待时间如有紧急事宜,请联系医院总值班室:0792-8500777
五、保密承诺
我院对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及投诉内容将严格保密。同时,恳请投诉人如实反映情况,并采用合法方式、文明语言进行沟通。
医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处理每一项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改进医疗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