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2025年单位预算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2025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主要职责是承担九江市精神疾病防治、精神疾病干预质量控制、心理卫生疾病防治、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卫健委心理援助热线(九江市心理援助热线)、九江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和九江市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的职责,同时作为九江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九江市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精神和智力残疾鉴定,肇事肇祸、“三无”病人收治,社会心理服务指导,南昌大学硕士生教学点的精神病学教学、科研职责,江西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精神病学临床技能培训职责,九江学院精神病研究室精神病学教学和科研职责,九江市心理卫生研究室心理卫生教学和研究的职责。
(二)2021年12月增挂九江市老年医院,承担九江市老年病医院的预防、治疗、康复职责。2023年8月增挂九江市心理医院,承担九江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建设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内设科室50个,包括:行政职能科室20个,临床医辅科室30个。
现开设临床科室15个,其中:精神科6个科室,包括精神一科、精神二科、精神四科、精神五科、精神六科、精神七科;心身科2个科室,包括心身医学一科、心身医学二科;老年科5个科室,包括老年一科、老年二科、老年三科、老年五科、老年六科;中西医结合科、综合内科、睡眠科、全科医疗科。
医辅科室6个,包括门诊部、急诊医学科、口腔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理疗科。
医技科室7个,包括心理测评室、检验科、功能科、医学影像科、康复医学科、药剂科、血药浓度测定实验室。
行政职能科室20个,包括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综合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医务科、护理部、医疗质量控制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科、公共卫生科、科教科、医疗设备管理科、信息科、总务科、安全保卫科、精神卫生防治科、医疗保险管理科、保健科、营养膳食科。
编制人数小计23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32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68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46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137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1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2025年单位预算表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第三部分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866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3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196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167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65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866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59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0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3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8.94万元,资本性支出2153.64万元。项目支出7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4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9.32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5.4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648.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8.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11万元;资本性支出215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6.9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6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9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9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2.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总额2161.8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0.74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1.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其他用车实有数3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三重四级杆质谱仪和3.0T核磁共振。
(九)人口家庭发展与健康九江项目情况说明。
1.人口家庭发展与健康九江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市财政厅、市卫健委下发的《九江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培养鸿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卫人字[2023]31号)文件精神,通过建立完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支持政策,建设包括顶尖人才、技术骨干、中坚力量与青年医师等不同层级的专科人才梯队,从而达到优化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打造高质量的临床服务团队从而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目的。
(2)立项依据:《九江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培养鸿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卫人字[2023]31号)文件。
(3)实施主体: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4)实施方案:2025年建立完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支持政策,建设包括顶尖人才、技术骨干、中坚力量与青年医师等不同层级的专科人才梯队,从而达到优化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打造高质量的临床服务团队从而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目的。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人口家庭发展与健康九江专项项目,金额总计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①绩效目标:通过建立完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支持政策,建设包括顶尖人才、技术骨干、中坚力量与青年医师等不同层级的专科人才梯队,从而达到优化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打造高质量的临床服务团队从而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的。
②绩效指标:
a.成本指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年度人才培养培训成本2万元。
b.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培养业务技术骨干人小于等于10人。
②质量指标: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成才率大于等于90%。
③时效指标:2025年12月31日之前按时完成重点业务技术骨干计划。
c.效益指标:参培医师业务水平大幅提高。
d.满意度指标:重点业务技术骨干培训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若有其他相关专业名词解释,由单位结合实际填写。